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极大程度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能够覆盖的地域范围和财产形式有限,有些财产仍需通过登门临柜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耗时费力,导致执行查控效率不高、案件办理周期较长。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高财产查控效率,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创新财产查控方式,设立“查控驿站”,即按照银行、不动产、公积金等协助查控单位及涉民生、涉企业等案件类型进行分类,执行法官将需线下查控的文书投递至对应事项栏内,由查控专员到相关协执单位采取相应查控措施后,及时向执行法官反馈查控结果。
借助此次财产查控措施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恢复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核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后,法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核查工作,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立即恢复执行,如果财产线索不实,法院将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不能恢复执行的原因。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查控驿站”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查控财产近300条,查控用时与上月相比平均缩短了近5个工作日。该院此项执行集约化办理的创新之果,不仅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同时极大的提高了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效率,更好的保障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