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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化德县人民法院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4-06 16:58:38 打印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化德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调解优先,不断加大涉案件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可能维护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近日,化德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达成和解,原告向本院申请了撤诉。在该案中,被告佘某于2021年10月9日与某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合同》,认购了一套楼房,合同约定佘某以按揭方式支付剩余购房款21万元,佘某应在签订认购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按揭贷款,但佘某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按揭贷款。无奈,某地产有限公司将佘某诉至法院,要求佘某继续履行合同,及时办理21万元按揭贷款并承担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0185元及逾期利息218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通过向双方明法悉理、分析是非曲直,采用换位思考、背靠背分头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反复沟通交流。最终,原告同意只要被告尽快办理按揭贷款,可以不要违约金和利息,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同日,被告主动办理了按揭,原告也申请了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案中,人民法院以双方约定的购房合同约定条款为基础,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构建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化德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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