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审判质效,解决案件司法鉴定专业性强,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及时保障等问题,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施诉前鉴定。
立案庭在收到确有司法鉴定必要的诉讼材料时,向原告释明诉前鉴定的程序及对于确定诉讼标的、缓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快速解纷的重要意义,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对同意诉前鉴定的案件,由案件录入人员进行预立案,将卷宗转交给主审法官。主审法官收到案件后,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解和快捷处理。
年初以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诉前鉴定案件107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75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5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7件、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纠纷4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2件、相邻损害防免纠纷2件。部分案件当事人在收到鉴定结果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不再进入诉讼程序,有效提升了法院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司法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