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雄鹰‘寅’春”专项执行行动,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出《关于敦促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后短短5天时间,就有3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合计执行到位标的2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某身在外地,接到网上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时,并不在意。当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到他并推送《通告》后,王某仔细了解通告内容。随后就联系其在本地的亲属,一次性将欠款5万元偿还完毕,并表示:看到法院的通告后,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积极主动履行。
为切实增强做好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维护好企业生存和发展,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法院将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布通告,宣传诚信守法,告知他们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敦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不断完善财产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措施,不断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到位率,降低执行工作对金融机构、企业的不利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