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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呼和浩特市中院设立执行案款“收放专门窗口”
  发布时间:2022-04-07 17:12:39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呼和浩特市中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恢复了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会看到首次亮相的执行案款“收放专门窗口”。当事人无论是缴纳还是领取执行款项,都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案款“收放专门窗口”快捷完成,“收放专门窗口”目前可以支持现金、银联等多种交易途径。


执行案款“收放专门窗口”改变了以往被执行人缴费后到执行局开票再到财务处认领或是申请执行人递交材料后到执行局开票再由财务处放款的传统模式,窗口式服务简化了执行案款收放流程,让申请人收款和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都能一次完成,切实为群众减负,同时也保证了案款收放全程的公开透明。

执行案款“收放专门窗口”在便利诉讼当事人的同时,能及时配置协调财务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工作运转,优化了内部审核流程,缩短了案款在法院的滞留时间,让申请执行人能在第一时间拿到“真金白银”,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款的收放问题,对出现案款发放周期长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也能起到有效的防范监督作用。

此外,呼和浩特市中院此前已经为市场主体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对涉企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结”,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启了“加速度”。



 
来源:呼和浩特市中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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