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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深化十项工作举措 全面提升指尖诉讼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2-04-13 09:45:3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内蒙古高院紧盯人民群众在线诉讼中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三个聚焦”,提出十项工作举措,从源头上突出建章立制,从细节上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升全区法院在线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能力,解决影响群众诉权的“大事”。

聚焦多元共治 专心“模式再造”

一是引导在线调解,发挥法院办案系统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内外连通的便利条件,开展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电子送达等线上诉讼服务;二是优化调解资源,建立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商事调解等类型齐全的调解资源库,统筹协调共享各类调解资源,加强与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将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人员纳入本地特邀调解名册,满足当事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解纷需求。

聚焦转型升级 专注“用户体验”

三是提升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率,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统一入口,集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网上交退费、在线送达、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开庭、网上阅卷等智能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节点线上服务;四是畅通线上立案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及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等线上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须在五日内审核处理完毕;五是首推法院“容缺受理”清单,制定并公示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和期限后先行“容缺受理”,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及执行案件立案,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六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完善评价投诉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立案监督信箱,开通12368热线立案投诉举报功能,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预防和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限号立案、反复审核、以调代立等行为。

聚焦精准惠民 专攻“效率动能”

七是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可适用简易、小额、速裁等程序的案件分流转入相应程序快速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八大类民商事案件实行诉前先行在线调解和要素式速裁快审;八是推进智能化无纸化办理,网上立案已提交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站建设,延伸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时间跨度和地域广度;九是优化诉讼费交退费程序,开通多渠道网上交费通道,优化诉讼费退费程序,确保诉讼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当事人;十是加快电子卷宗流转运行,充分运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卷宗材料的网上流转,防止审理、移送期限在业务部门之间或者上下级法院之间空转。

“一网通办”十项工作举措推动内蒙古法院一站式建设全面铺开、积厚成势,从“有”向“优”迈进,使现代化诉讼服务更加普惠精准。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持续落实“大讨论”活动要求,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平台融合和业务协同,充分释放“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司法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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