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生忱带领督导组一行下沉兴安盟法院,对“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通过实地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大讨论活动“三个阶段”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并听取兴安盟法院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涉企涉法涉诉案件化解情况,对具体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
督导组指出,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兴安盟法院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抓好“集中学习、研讨检视、整改提升”三个环节,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学习教育有序开展,开门纳谏扎实有效,研讨检视求实务真,涉企案件办理迅速,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大讨论”活动重点突出、靶向集中、推进有力。
督导组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转变思想观念、敢于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对照检视作为重中之重,把开门纳谏贯穿大讨论活动全程,在做实做细工作举措上再发力,保障企业“一路畅通”,探索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大讨论工作务实推动。三是聚焦涉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结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案件,以公正高效的核查工作积极回应企业关注,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联合发改委、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结合司法实践大数据发现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