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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深入企业送服务 倾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04-18 09:30: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在化解一起涉企案件时,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以“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为原则,将调解室搬进企业,就地调解涉企纠纷,并仅用时7小时就顺利化解,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企业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彼此之间相互信任,有着良好的商业信任基础,该案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但因对案涉工程价款双方争议较大,在庭审和调解过程中几度发生争执。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缓和双方矛盾,消除彼此嫌隙,副院长越智林、党组成员李雪梅及承办法官白艳本着矛盾宜解不宜结的工作思路,决定深入企业,力图从情理上进行疏导,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和平解决纠纷。


来到企业后,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心贴心,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断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努力缩小双方分歧,重新建立信任关系。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调解完毕后,康巴什区法院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企业目前的发展经营状况,耐心解答了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解决纠纷的司法质效和司法程序质量,事关投资者在该经济体中的司法体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中的一大难点,而“调解难”又是民事审判法官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一大“拦路虎”。该案在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兼顾法理与情理,没有对案件一判了之,而是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情,做到有理有据,又不伤和气,最大限度为矛盾双方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真正让企业感受法院的温度和速度,也看到了康巴什区法院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




 
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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