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门纳谏中,市场主体针对涉企案件办理提出了“发回重审较为普遍”的意见。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防止市场主体在涉诉后,案件因不当发回造成久拖不决问题,自治区高院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案件“云评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高院部署安排,近日,兴安盟中院评查审查团队开展了相关系列工作。首先,组建了高质量评查队伍,合理分配评查法官案件,对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逐一评查,做到了一案一负责一报告,对于不同案件类型合理分配评查法官,其次,严格执行评查工作标准,按照《全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评查表并形成评查报告,报告中评查结论意见明确,避免评查工作流于形式。
兴安盟评查审查团队在进行“云评查”过程中不仅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而且提高了评查审查工作效率。同时,本次评查工作对全盟两级法院评查工作也做出了积极指引,为今后的涉企案件评查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