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坚决铲除养老诈骗犯罪滋生土壤,确保全区法院系统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举报方式予以公布,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
受理范围:全区各级法院在办理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为实施的非法集资以及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普通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诉涉执案件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材料,将按照职责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受理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受理方式: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向内蒙古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箱投送。
举报电话:0471-6550480(工作日8:30-17:30)
2、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
受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举报须知:1、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有效、准确信息;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和准确联系电话;3、为提高工作效率,不得重复提交举报材料;4、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