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法院、广大党员、干警: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明确规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每年九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有力举措。为深入推进民族政策宣传月各项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等内容,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内部宣讲,引导党员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当好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
——积极参与宣传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主动参与本单位各种形式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助力添彩,有形、有感、有效抓实做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强化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学、共事、共乐中增进友谊,以实际行动争当维护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维护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带动身边的同事、朋友和家人,传递民族团结的好声音和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
民族团结责在心,先进创建贵在行。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总要求,一起携手并进、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不断开创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机关党委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