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交流研讨会在包头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安排,总结前一阶段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研讨解决制约自治区破产审判工作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破产审判工作,为优化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征宇,包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丽英分别致辞,全区中级法院破产审判分管领导、破产审判业务庭庭长、法官代表,税务机关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在经验交流环节,呼市中院、包头中院、赤峰中院、锡盟中院、通辽中院、呼市清水河县法院及破产法官代表围绕执转破机制、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审判团队、府院联动机制等建设与完善进行了经验交流,全面介绍了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包头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长明介绍了破产工作中司法审判与税务执法的协同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破产管理人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开展管理人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人协会能动作用的亮点举措。
与会人员还参观走访了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地交流座谈。建工集团系西部地区老牌建筑企业,2021年8月建工集团向包头中院申请了破产清算,就经各方共同努力,2022年1月建工集团重整计划通过,企业获得重生,标志着包头中院首例破产重整案件重整成功。企业代表、法官、管理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和感受进行了交流探讨,为全区法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借鉴。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次会议切实加强了破产审判交流合作,对提升区域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和审判工作水平有重要意义,达到了预期效果。会议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区法院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作为新的起点,以锲而不舍的决心和毅力,不断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推进。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完善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科学考核体系,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科学选任及考评机制,切实发挥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推进府院联动长效机制高效运行,切实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功能,着力解决破产重整中的难题;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网上债权人会议、网络拍卖等提高破产案件处理质效;深入研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做好内外部评价衔接,对标先进、精准评价、实时监控、定期通报、重点督导,促进压力逐级传导;加强破产审判宣传力度,多渠道广泛宣传破产保护理念、破产制度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将以此次交流研讨会为契机,全面提高认识、强化担当,确保破产审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将再上新台阶,为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