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第三调研组在内蒙古高院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调研。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第三调研组组长李鹏程一行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经验做法、自查自改情况等方面,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基层党组织等形式,对内蒙古高院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力提升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