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和浩特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首府法院工作全局,高点定位、通盘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职能建设,确保“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一是高位谋划,推动发展。呼和浩特市中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将之作为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院长会连续三年聚焦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做出专门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将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每年基层法院院长述职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核、评价,确保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二是强化保障,提升能力。根据不同地区人民法庭实际工作需要,强化人员、物资、基础设施保障,确保人民法庭能履职、履好职。目前,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均按照1:1:1的比例配备审判团队,将审判经验丰富、素质能力较强的法官调整充实到人民法庭审判团队,持续提升人民法庭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智慧法院应用平台等智能化系统全覆盖。赛罕区法院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智慧法院应用系统、电子送达平台、庭审直播系统、庭审语音同步录入等系统的在线运行并以专线接入方式与本部网络互通的模式,实现了现场立案、系统录入、查询、撰写判决、结案,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三是创新举措,丰富人民法庭功能。回民区法院人民法庭于2019年成立速裁团队,由速裁团队审理全院小额诉讼案件,进一步挖掘了人民法庭资源潜力,最大程度发挥人民法庭效能。
二、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小法庭”服务“大战略”
一是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土默特左旗法院人民法庭立足职能定位,构建起了“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的便民服务网络、“专门合议庭+乡村审判+以案说法”的巡回审判网络等工作机制,在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为居民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二是强化能动司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土左旗法院、和林县法院针对辖区企业较为聚集的实际,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题普法宣传、走访调研等活动,就企业和职工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给予专业意见,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合法经营帮助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规范相关行为,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三是积极回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院联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在托克托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挂牌“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实现法庭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以司法为托克托县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驾护航。
三、融入基层治理,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桥头堡”
一是强化诉源治理。赛罕区法院人民法庭将司法服务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与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基层治理单位签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三进协议”,设立了11个诉前调解工作站,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二是强化多元解纷。和林格尔县法院人民法庭创新提出“书记员+人民调解”挂点模式,签约特邀调解组织4家,聘请14名特邀调解员,入驻6家基层治理单位,推动多元解纷体系工作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渠道和服务。三是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清水河县人民法庭坚持“多调少判、以调保稳”工作思路,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案件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促进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显著成效。
下一步呼和浩特法院将持续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