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法院现有人民法庭37个,平均建筑面积708㎡,共有干警340人,其中法官77名。五年来,派出法庭年均收案2.68万件。2021年,全市法庭新收案件3.05万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29.73%,法庭人均结案341件。
一、聚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五年来,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等纠纷5166件,开鲁法院实行土地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将60%的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在诉前,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稳固地区农业发展基础。二是强化产业振兴法治保障。发挥人民法庭贴近乡村、服务群众、高效解纷优势,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多点位走访问需、常态化交流回访,服务辖区企业发展。霍林郭勒市成立专门金融审判法庭,牵头组建了全区首家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推进金融信息共享、治理思路共商、治理措施互补,共审结金融案件1554件,标的额4.2亿元。三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罕山、孟家段、大青沟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就地就近化解旅游纠纷和环境资源案件;建立司法生态修复林基地,判令被告人“补植复绿”5.6万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环境美丽宜居。
二、聚焦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党委政府治理格局,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市中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构建“法庭+司法所+嘎查村”调解网络。积极吸纳村两委、乡贤参与调解工作,开鲁县大榆树法庭创建“说事评理”机制,库伦旗法院将1060名网格员纳入派出法庭多元解纷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推进类型化纠纷诉源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案例教育、指引功能,奈曼旗法院加强法庭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化建设,规范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幅度,类案数量同比下降53%;科左后旗法院通过组织法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巡回审判示范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将10000余件农资赊销、赊购类纠纷化解在诉前。年初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7%,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成效初显。
三、聚焦服务高品质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职能作用,打造“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便民联络员”诉讼服务网络。在全市法院推广巴雅尔图胡硕法庭“巡、立、审、执、教”工作法,各法庭因地制宜开展“假日法庭”、“午间法庭”、“预约开庭”等特色服务。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巡回审判案件2.4万件。二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审执双轨并行机制,缩短执行办案周期,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开鲁县法院推进“181”执行办案模式,由派出法庭承担执行办案任务,接受执行指挥中心分案和监督,提高“查人找物”精准度。年初以来,8个人民法庭共执结案件1178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95.7%。三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线上”调解服务和“线下”审判服务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年来,全市法庭共建立科技审判法庭53个,网上立案5337件,网上开庭1570件,电子送达9421件。
四、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为人民法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在人民法庭成立党支部,成为引领人民法庭工作的战斗堡垒。深入挖掘辖区红色资源,各地结合实际打造了“南郊送法小分队”“麦新党员调解团队”等一批党建工作品牌。二是着力提升法庭干警综合素养。组织青年干警上挂下派锻炼,开展“青蓝相承”传帮带活动,130名导师和青年干警结成“导学对子”,推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民法典等专题培训500余人次,人民法庭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三是加强基层法庭人才培养。强化激励机制,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上向基层倾斜,切实把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培养、锻炼、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基地。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7名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干部被提拔为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有46名法庭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旧存在,法庭布局仍需调整。二是部分基层法庭物质装备保障不足,办公条件和办案用车亟待改善。三是个别法庭对人民法庭职能定位认识不足,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今后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围绕群众司法需求,优化法庭布局。坚持科学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形成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的法庭布局,不断拓展便民利民思路和举措。
二是围绕提升司法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突出政治引领,完善干部队伍梯次建设和逐级遴选晋升机制,常态开展轮岗交流,鼓励青年干警扎根基层,激发人民法庭工作活力。
三是围绕服务乡村振兴,优化专业化建设。综合考虑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因庭制宜,培育特色品牌,加强和改善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手段,助力文明乡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