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毫沁营人民法庭设立于2003年8月,管辖区域面积708平方千米,辖区内人口数达24万多人。多年来,毫沁营人民法庭曾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完善法庭管理,锻造基层一线审判铁军
(一)加强党的建设
将党的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开展政治建设,提升法庭干警政治责任感与自觉性,促进人民法庭为民服务质量提升。毫沁营人民法庭党支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辖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走访调研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征求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进干警自觉接受思想洗礼,积极将学习成果化为实践行动,践行宗旨初心,为群众办实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开展英模教育,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展现法院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二)强化队伍建设
毫沁营人民法庭现有2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在编法官及助理学历2人本科以上,1人硕士以上。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要求,在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案件数量、队伍结构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合理配备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或者安保人员,配足配强法庭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团队。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和保障制度,坚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实随即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补充以及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规定。
(三)加强考核机制建设
完善办案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考虑人民法庭办案、调解等因素,每月根据人民法庭办理标准案件数量,考核人民法庭人员工作绩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能职责作用发挥成效。工作业绩考核方面通过区分案件难度,采取针对性强,简便易行的考核办法,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量化为主的方式科学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提升法庭工作质效。
科学推进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对审判人员、助理人员、书记员工作实绩进行评分考核,以干警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干警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总体评价标准分为思想建设、工作表现、廉政表现、出勤情况、处分情况等,评选出“月度之星”。探索选树先进典型常态化机制,组织“月度之星”评比,开展先进事迹系列报道,形成“群星效应”和正向激励。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毫沁营人民法院主要受理辖区范围内的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合同、准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民事案件。2018年以来,每年受理案件数为400-500件。2021年,受疫后经济形势影响,案件量大幅上升,截至10月10日,共收案852件,结案663件,结案率77.82%。
“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法律关系简单明了但事实情况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对于这类案件,最有效也是最有利于案件当事人的处理方法,就是深入基层查清事实、协调纠纷,这就需要基层法官多迈步子,多走路,调查了解案件事实,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为民服务。” 新城区法院毫沁营法庭张晓飞法官在下乡办案的路上说道。
近年来,毫沁营人民法庭不断强化巡回审判,通过就地开庭、上门立案等,到毫沁营法庭所辖村镇进行巡回审判,并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无障碍”的精准司法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乡村、面向村民现场审理涉民生领域的典型案件,并在庭审前后开展法律讲座、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维权、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营造良好村风。
三、推动诉源治理,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推进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多元解纷开展合作,毫沁营人民法庭积极对接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协调推进多元解纷联络机制建设。形成机制文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多元解纷对接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了基础。与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共同建设“多元解纷服务站”,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辖区内的群众提供便捷的调解指引、立案指引服务。
立足审判职能和辖区实际,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坚决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将乡镇、街道干部、调解员、网格员以及其他基层解纷人员纳入平台,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四、下一步建设计划
随着城乡融合、产业升级和生态旅游等新业态不断发展,毫沁营人民法庭的原有职能定位亟待调整改变,以更好的适应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需要。现拟将毫沁营人民法庭建设为“敕勒川草原生态(旅游)法庭”,从服务乡村振兴、加强生态建设、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文化引领四个方面全方位开展建设,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
在未来五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对呼和浩特市“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坚决守好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改善、社会稳定“四条生命线”,并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等主要任务的推动落实中,有效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经前期充分调研论证,拟在保合少镇恼包村成立新城区乡村治理法治示范基地。基地内设新城区人民法院敕勒川草原生态(旅游)法庭、新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治+旅游”文化长廊,整合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影响力,为乡村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城区乡村治理法治示范基地建成后将成为全国首家集服务乡村振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巡回审判、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旅游参观、保护生态环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独具内蒙古地方特色的乡村法治建设样板,形成正面示范效应,进一步彰显首府城区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头雁引领作用。
(一)服务乡村振兴,打造文明旅游示范点
近年来,恼包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美丽乡村”等多项荣誉,随着知名度不断提高,旅游业蓬勃发展,恼包村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亟待加强法治支撑,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恼包村设立乡村法治示范基地,能够发挥基层法庭和公共法律服务室作用,有效化解旅游消费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引领文明旅游风尚,划定法律红线,明确法律责任,避免欺诈“宰客”、隐形消费、低价陷阱等负面舆论,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制营商环境,为八方来客营造安心消费环境。
(二)加强生态建设,守护绿水青山,打造生态文明保护点
保合少镇地处阴山山脉腹地大青山生态保护带,近年来随着大青山前坡治理的不断推进、敕勒川草原文化旅游迅速发展、恼包网红村兴起,新城区逐渐走上了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此基础上,选址保合少镇恼包村设立乡村治理法治示范基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受理、调解涉生态环境、涉旅游纠纷案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该基地将切实保护敕勒川草原、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夯实基层治理,打造基层治理创新点
通过设立乡村治理法治示范基地,横向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纵向探索乡村社区综合网格管理与诉调工作的有效对接,建立纵横畅通的信息共享模式,形成工作强大合力,打造服务乡村基层治理建设统一战线。依托专业审判团队,调处民间、邻里间矛盾纠纷,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源头化解,努力营造团结和谐气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乡村新风,努力把站点打造成群众依靠、群众信赖、群众拥护的“百姓之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法庭、公共法律服务室的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由恼包村辐射至保合少镇辖区范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的最大资源优势,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四)弘扬法治文化,打造红色法治宣传点
在基地建设中注入法治文化元素,结合将军衙署文化、内蒙古法院沿革、大青山红色文化,打造“法治+旅游”文化长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到访人员了解内蒙古草原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内核。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设置展览、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组织旁听庭审等,以案释法,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将法治文化宣传与司法为民工作相结合,在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多元调解、法律援助等便民利民工作中开展法制教育,持续增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