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锡勒人民法庭所在地距锡林浩特市55公里,辖区面积为5500平方公里,207、303国道和锡林河穿越辖区南北,分别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阿巴嘎旗接壤。白音锡勒法庭所辖的白音锡勒牧场、白银库伦牧场、贝里克牧场以及锡林郭勒草原国家自然保护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受理的案件多以白音锡勒牧场、贝里克牧场、白银库伦牧场的农牧民主体之间以婚姻家庭关系、亲属关系、邻里关系为主,案由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本庭室年度综合调撤率在60%以上。
1.针对辖区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问题。
坚持“便于农牧民诉讼,便于案件就近审理”的“两便”原则。一是,确定定期收案制度。每月1日和15日由法庭巡回审理到牧场和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分场接待受理诉讼案件、调解民事纠纷;二是,设立案件投诉箱,公布受理电话,牧民群众要把诉状投到投诉箱,并按照投诉箱的电话通知法庭,法官就会及时赶到牧户家受理案件;三是,发放便民服务“连心卡”,将法官的职务、联系方式制作成联系卡发放到牧民手中,随时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为广大牧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立案、巡回审理;四是,建立立案联系人制度。牧民群众有诉讼,也可以各分场的法庭联系人告知,联系人再通知法庭及时立案,白音锡勒法庭从多方面规范巡回审判工作,逐步实现巡回审判的机制化、常态化,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针对案件主体有蒙古族农牧民的情况。
为维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合法权益,提供便捷司法服务,配备两位蒙汉兼通干警的基础上,译制全新的蒙古语诉讼配套材料以及宣传册,为广大蒙古族农牧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服务。
3.针对多发典型案件,如婚姻家庭、草场租赁等纠纷。涉及案件纠纷多以邻里关系、亲属关系、兄妹关系为基础,法庭采取了“五所联调”措施,即法庭、场部、派出所、司法所、草原监理局联合办案,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审访一体,排查隐患,将多部门联动办案机制与涉诉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多部门联合巡回审理过程中,同步开展案件回访、巡回接访和涉诉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处理巡回办案中遇到的涉诉信访问题,将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将信访人稳在当地。
4.针对农牧民的普法宣传。
在平时的工作中,法庭注重把法律宣传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把庭审开到草原深处,开到蒙古包前。每次开庭,在临时简易的法庭前,都围拢了很多旁听群众,法官就利用这样的机会精心开好每一次庭,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近几年常见农牧区纠纷中的民间借贷、离婚、牧业承包合同等纠纷的规避风险措施,法庭每年多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把法制课讲到了工棚,把宣传材料发放到那达慕会场,把法制咨询现场搬进了蒙古包。通过法制宣传,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前几年,因为草场征收和补偿费等问题,牧区草场纠纷案件明显增多。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牧民群众对这类问题的法律知识明显提高,知法守法人多了、案件纠纷少了。
三、实际成果
以真正化解矛盾为目的,开展多元化调解措施,五所联调,进牧户调解以常态化,庭室调解率在60%以上,使牧民群众在调解中受到了法律教育,使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化解。联合各场部,实际开展了数次普法下乡活动,取得良好普法效果。白音锡勒法庭的每一位干警作为百姓诉求的“信息员”、政策制度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法规的“咨询员”、为民办案的“服务员”,一直走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