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勃,2007年11月考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先后在临河区法院干召庙法庭、刑事审判庭、办公室、执行局工作。
在干召庙法庭工作期间,由于法庭自烧锅炉冬天供暖不足,每天早上杯子里的水都会结冰,法庭没有自来水,只能饮用发黄带味的井水,因为法庭离家很远,只能赶上节假日才能回家一次,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张勃坚守岗位两年,从无怨言。在这两年的基层工作过程中,也让张勃快速的成长,练就了坚定的意志,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2009年,调整工作岗位后,张勃成为刑事审判庭的一名书记员,除了优质高效的完成大量的庭审记录、案卷装订等工作外,每天庭审结束后他还要继续前往公安局、看守所继续完成各类送达、收押等工作,每天工作到晚上八九点钟,这成为了他工作的常态。
2012年,张勃的工作岗位被调整到办公室担任出纳,面对新的工作任务,他从头学起,虚心请教,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爱卫、综治、维稳、材料编撰等其他工作并多次受到主管单位的嘉奖。在此期间,张勃依然坚持业务学习,并于2016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证书。
2017年,临河区法院执行局开始启用“一案一账户”系统,由于该系统需要即懂财务又能操作账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张勃又被调岗到执行局管理执行案款的收取和支付,在工作中,张勃结合临河区法院执行局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为开展好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2019年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过程中,为保证该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张勃被调岗至刑事审判庭,担任扫黑除恶案件审理专班成员,并审理了临河区法院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张勃依旧坚持边学习、边办案,经常通宵达旦地审阅案卷,最终按照要求圆满的完成了承办的系列审判工作,在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同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刑事审判庭工作的四年来,张勃圆满的完成了多件社会影响力较大、受害人众多、法律适用问题复杂案件的审判任务,在他认真的工作和勤奋的学习研究下,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为打击犯罪,弘扬法治社会正能量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