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辉,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法官、二级心理咨询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届法学会理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3月考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先后任办公室秘书、政治部副主任、诉讼服务中心团队长、民二庭副庭长等职,现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法院工作期间,于立辉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通讯员、鄂尔多斯市法院先进个人、鄂尔多斯市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东胜区优秀法制新闻工作者、“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东胜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30余项荣誉。
在文字工作上,于立辉精益求精,以“文字无差错、材料创精品”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悉心做好公文和各类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入职以来,共审核、制发各类文件730余份,起草领导讲话发言材料260余份,撰写各类汇报、调研总结材料520余份;先后在国家级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00余篇,报送信息简报700余篇,撰写的多篇论文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内蒙古审判》等多家媒体发表并奖。其中,撰写的《东胜区法院:司法为民装上瞄准镜》在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撰写的《践行执法为民、真情服务群众-东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见闻》获得全自治区政法综治好新闻一等奖。
在审判工作上,于立辉自2019年2月1日承办案件至今,结案率92.47%,即便在2020年11月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办理60%案件的情况下,案件数量也一直高位运行,年均结案约170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尤为注重释法说理并努力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做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11月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后,于立辉始终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建功必定有我”的决心,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不但做好审判管理工作,还同时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项专项行动,实现了审判管理与专项行动双促进、共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