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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吴某某诉刘某某合同纠纷案——综合运用民事司法手段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7-20 17:14:06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被告刘某某以湖南一线国际与中富源二企业合作互联网虚拟经济模式项目为噱头,在萍乡市芦溪县金鹰小区开设工作室。被告刘某某大肆宣传买单攒积分、积分兑换现金,并承诺会支付积分的盈利,吸引和诱导老年人进行购买。71岁的原告吴某某轻信有利可图,按照每单1380元的价格共计买单19800元。原告吴某某期待靠着投资的积分赚钱,但被告在支付了4240元后就找各种理由拒付,此时原告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原告吴某某多次上门讨要自己的养老钱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求助。

【裁判结果】

经审理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人民法院始终将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格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审理法院受案后立即安排特邀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于当天帮助原告拿回了自己的养老钱,高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温暖。通过本案也给老年人上了深刻的一课,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贪图小利,投资理财需谨慎,不轻信“低投入、高回报”的虚假承诺,提高防诈意识。

 
来源:最高院、江西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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