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现任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审判执行 工作业绩突出
在内蒙古高院近十年的审判辅助工作和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审判工作中,刘刚始终如一,保持初心,认真细致做好每一件工作,全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他先后从事刑事、民事、执行、立案等工作,所办案件无一差错。积极开展“两评查”等对下指导等工作。多次被抽调到自治区政法委、内蒙古高院开展特赦、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全区法院刑事案件质量互查评查等专项工作。在参加高院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及时整理汇编审判经验,为推动全区扫黑除恶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在参加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五督导组工作中,认真细致,不漏一条线索,每天加班至深夜,做到零误差。
主动承担多起调研课题、案例编写等综合工作。主笔全区重点调研课题《刑事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先后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优秀奖、内蒙古高院优秀奖。所编写《潘金涛运输毒品案例》入选全区法院2012—2014年度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2021年为减轻辖区基层法院办案压力,主动请缨,在三个月内办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35件。在抽调至高院参加涉林草案件专项工作期间,评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涉林草案件1000余件。同时兼顾立案庭工作,完成审查立案、诉讼服务平台维护、教育整顿期间案件评查、信访化解等多项工作,审理执行异议、管辖异议案件,评查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多年的工作磨砺,使他逐步成长为一名全能型法官。
脱贫攻坚 工作贡献突出
2019年7月在刚结束协助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五督导工作,义无反顾奔赴脱贫攻坚一线。他迅速转换角色,加班加点了解扶贫政策,学习驻村工作方法,主动入户调查发现问题。在他的争取下,为全村免费安装了170台品牌净水器,解决村民安全饮水等问题。在脱贫验收工作中,建言献策,冲锋在前,承担入户、档案整理、引导等重要工作,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通宵熬夜是常态。曾在一次脱贫验收工作结束后,连续加班一昼夜的他在去旗里汇报工作时,因汽车方向盘失灵出了车祸,幸好人没有什么大碍。他舍小家、顾大家,为夺取脱贫攻坚战斗的最后胜利义无反顾,720个日夜始终坚守在脱贫攻坚一线,为脱贫攻坚战最终胜利贡献了法院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