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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召开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评选活动专业评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23 14:49:52 打印 字号: | |

7月22日上午,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评选活动专业评审会议在内蒙古高院召开,15名评委对专家型法官参评对象的业务水平、研究能力、理论素养和专业造诣进行了集中评审,投票产生了16名全区专家型法官候选人。


开展全区专家型法官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加快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法官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结合全区法院工作实际,内蒙古高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培养机制、强化管理使用等几个方面着手,持续加强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法院年轻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审判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机制,到2023年,全区法院将分批次培养200名左右盟市级审判业务带头人;二是有计划地开展各层级审判业务人才培养评选工作,目前全区法院已有盟市级审判业务带头人81人、全区专家型法官9人,逐步建立起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梯次培养模式,形成了多层次和一定规模的审判业务带头人队伍;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各级法院各审判领域专家型人才数据库,通过参与重要案件审理、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法官培训授课等形式,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家的作用。

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评选活动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评选程序包括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评选委员评议、党组会审定和公示等。经过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有22名参评对象进入专业评审环节。评选活动邀请了法学专家代表、律师代表、检察官代表和法官代表共15人担任专业评审的评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委们按照参评条件,仔细审阅了参评材料,经过集中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产生了16名全区专家型法官候选人。第二届全区专家型法官最终人选将通过后续的评选程序从专家型法官候选人中产生。



 
来源:政治部法官处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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