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荣,男,1989年3月至今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三级高级法官。
他默默奉献 在平凡的岗位上守护人民的公平正义
2016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开局之年,梁海荣同志临危受命,担任执行局长。他到任后,主动申请带队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与全局同志摸爬滚打,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2017年鄂托克旗法院全面启动执行机制改革,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求真的探索精神投身改革,统一局内执行员的思想认识,激励干警以最大的热情、最高的责任心投入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在他的带领下,全局四项核心指标从2016年的全区排名第84一跃成为2019年的全区第8。执行局先后被鄂尔多斯市中院评为“2016年全市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被内蒙古高院评为“2018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梁海荣同志于2021年再次到棋盘井法庭任负责人,棋盘井法庭作为自治区最大的基层法庭,案件数量多、矛盾纠纷杂、处理难度大,但他仍能充分发挥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在他的带领下,棋盘井法庭荣立“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他勇毅前行 诠释了新时代法官的使命担当
作为鄂托克旗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思考者、制度制定的参与人,他既是指挥者,也是践行者。2019年3月,执行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他首先将执行力量配备到位,将执行局规模扩充到64人,包括员额法官11人,执行团队员额法官配备率100%。其次,他将致力于打造专业化团队,将原有的3个执行局整合为1个执行局,执行局下设1个执行指挥管理服务中心和3个执行分局,分解工作节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此外,他极力推动执行指挥管理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打造了一条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前后环节互相监督的执行“流水线”。他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心上。面对农村牧区当事人,他主动放弃休息时间,深入牧区草场、田间地头、纠纷现场主持调解,有效化解矛盾。在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的同时,执行局信访案件大幅下降。2015年,棋盘井镇草籽场的100多户村民约200多人因土地流转与某企业发生纠纷,经鄂托克旗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后导入诉讼程序,每年有2批土地流转费需通过法院执行,每批执行标的244.17万元。
他忠诚自律 践行人民法官的理想和初心
他在审执岗位多年,始终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干警的廉政教育,以身作则,为本部门干警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尤其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该同志积极作为,所管理的棋盘井法庭工作受到自治区督导组肯定,被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评为典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他始终坚持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努力办好每个案件,做到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