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锡林浩特市法院依法对一起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德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年1月,被告人德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古玩城购买仿制银币400余枚。被害人王某(68岁)先后四次到被告人德某在锡林浩特市经营的店铺购买该仿制币,期间被告人德某谎称该仿制币为银元,并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402500元。经内蒙古博物院对该银元鉴定为“仿清代及民国时期银元,非文物”。案发后,被告人德某对被害人王某给予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骗取王某人民币40250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德某有悔罪表现、认罪认罚,在案发后对被害人进行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时有发生且形式多样,既有“小保姆”式的“温柔攻势”,也有赌博抽奖、赠送礼品、虚构政策、销售保健品等多种名目,其诈骗“套路”让许多老年人“防不胜防”,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养老诈骗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