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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召开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视频调度
  发布时间:2022-08-12 08:49:00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弘扬“蒙古马精神”,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8月4日,内蒙古高院启动了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8月11日上午,内蒙古高院对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进行了视频调度,对下一步全区法院开展大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高院大实践活动各专班组长及全体组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区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呼铁运输中基层法院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是全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行动,是人民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五个树立起来”指示要求的务实举措。全区法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突出一个“实”字,按照内蒙古高院统一安排,用钉钉子精神坚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明确,全区法院要以“蒙古马精神是什么,新时代法院干警为什么要践行蒙古马精神,如何践行蒙古马精神”等为主题,围绕“四个载体”开展全员大实践活动,即举办“弘扬蒙古精神、激发前行动力”为主题的全员学习思想交流活动,组织“弘扬蒙古马精神、内蒙古法院在行动”为主题的社会面宣传活动,举行“弘扬蒙古马精神、展新时代法院风采”为主题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全面提升审执质效”为主题的办案质效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全员大实践活动引领全区法院干警在学思践悟、提升认识的过程中不断凝聚思想共识,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司法实践中不断凝聚价值认同,实字当头,实干为先,努力把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内蒙古法院的新形象弘扬起来。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强化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各中、基层法院都要成立本次活动推进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将活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到位。要抓好统筹谋划,将开展大实践活动与加强政治建设、树立法院新形象、着力推进“蒙马奔腾2022”“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力以赴完成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扩大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社会面宣传效果,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树立内蒙古法院新形象,不负自治区党委的信任和厚爱,以扎实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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