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5年3月起,被告人叶某健、林某英等28人先后在广州市各区街巷设立多间门店,利用在门店销售五谷杂粮等“绿色食品”为幌子,吸引老年客户办理会员卡并收集其个人信息,组织老年人外出旅游,举办“养生保健”讲座,利用假冒的“专家”“医生”“营养师”,按事先收集的信息为老年人“诊病”,通过夸大老年人病情、渲染保健食品稀缺性及治疗功效等方式,以市场价10倍甚至更高的价格销售保健食品,骗取以老年人为主的320名被害人共计1527万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叶某健、林某英纠集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叶某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林某英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相应罚金;追缴犯罪所得退赔各被害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高度重视健康的心理,假借免费体验、养生讲座、专家义诊、消费返利等方式,夸大保健品治疗功效,欺骗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和保健服务,甚至销售伪劣产品,对老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