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养老保险”骗局
案情
被告人张某某在相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情况下,仍于2019年1月虚构其可以帮助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的信任,骗得钱款共计140多万元,用于个人高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可以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提示
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老年人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通过正当途径、合法手段依法依规办理,切勿投机取巧,轻信他人有“熟人”有“门路”可以代办的谎言,更不能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寄希望于花钱请托等“旁门左道”。老年朋友们平时应多关注官方新闻媒体,了解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开展“养老帮扶”骗局
案情
2020年9月9日,被告人林某某伙同他人先后在河北省、山东省等地,先以冒充自己是被害人女婿或者儿子的同学、战友的名义,谎称自己在政府部门、公安、法院上班,能够帮助被害人办理老年免费医疗卡,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再以自己的孩子得了血瘤,需要用老年人佩戴的金首饰作为药引子治疗疾病为由,利用老年人的同情心,先后3次骗取老年人的金首饰,其中1次因被害人打电话核实未得逞,共诈骗财物总价值2万7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提示
社会中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群体因缺乏子女陪伴、防范意识较弱等原因,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目标人群。广大老年朋友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主动搭讪、套近乎的陌生人,应当提高警惕,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对陌生人涉及金钱方面的求助,要理性对待、谨慎处理。老年人在与陌生人交往的过程中,应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保管好个人财物,不随意交予他人,遇事多与家人、可信任的朋友沟通,不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冒充“公职人员”骗局
案情
2020年8月,被告人莫某在英德市某镇村民小组,虚构能帮助购买“老人扶贫基金”“个人扶贫基金”、帮找工作等事实,分别骗取黎某甲22,100元、黎某乙41,200元、龚某3,000元。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莫某在英德市另一镇冒充省扶贫局工作人员“黄局长”及“包工头”等,通过虚构能帮助黎某丙购买“扶贫社保”以及购买“扶贫房”为由,多次骗取黎某丙共计27万元。此外,2020年6月,莫某还自称其认识“清远扶贫办”领导,虚构能争取扶贫经费帮助村民建设文化室、饭堂等事实。在取得村民信任后,多次利用收取项目启动资金、押金、路费、伙食费、招待费等理由,骗取村民小组集体经费4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75万余元。
提示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行不轨之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帮助老年人购买基金、寻找工作、争取经费为由,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不但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国家机关办理各项业务均有严格规范的程序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老年朋友们遇到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陌生人以办理业务为名要求先行付款的,必须保持警惕,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虚假“艺术投资”骗局
案情
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许某注册成立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数个连锁公司,招募鲍某等员工组成诈骗犯罪集团,将从集散批发市场廉价批发的工艺品、字画包装成所谓的“藏品”,通过电话邀约、发放传单、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老年人购买,并谎称“藏品”具有数倍至数十倍的升值空间。为打消老年人购买“藏品”后无从出售的顾虑,许某等人谎称升值后可以代为拍卖或者销售,甚至表示公司可以兜底回购。为制造“藏品”稀缺、交易活跃的假象打消购买者顾虑,许某等人组织员工向老年人展示虚假的“藏品”拍卖、销售记录,第三人求购、征集“藏品”函件、文件,已投资客户收益表等,甚至编造部分“藏品”因属于“一带一路”政策鼓励购买可享受财政补贴返还等信息,使老年人误认为所购“藏品”物有所值甚至超值,从而诱使老年人购买。当老年人要求代为拍卖、销售时,许某等人又设置需进一步购买更多“藏品”等附加条件,在老年人无力购买时,引诱其以借款、信用卡消费、网络贷款等方式继续购买“藏品”。至案发,许某等人诈骗集团从160余名老年人处骗得2071万余元。诈骗所得被许某等人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支出、发放人员工资及分红、日常消费及购买房产、车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鲍某等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许某系首要分子,鲍某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系从犯,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鲍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其余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提示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群体,精心编制多种销售套路和推销话术,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一些实际上不具备任何升值空间和收藏价值的所谓“艺术收藏品”,并设计各种连环圈套,让老年人最终越陷越深。艺术收藏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最好能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对于“快速升值”“高额回报”“定期返利”“高价回收”等承诺,更要谨慎小心,多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子女共同商议,谨防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