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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质效提升|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全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座谈会在呼召开
  发布时间:2022-08-23 15:28:4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新理念,进一步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要求,探讨改革推进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征求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意见,8月19日,全区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座谈会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召开。

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高院研究室主任黄建华主持会议,内蒙古高院环资庭、民一庭、研究室、法官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环境资源案件院领导及部门领导、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院班子成员、各铁路运输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全区法院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责任感;要发挥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化、专门化的优势,切实提升我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水平;要认真总结调研成果,确保改革得到有效推动。

会议强调,全区三级法院要勠力同心,鼓足干劲,攻坚克难。一是内蒙古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吃透中央、最高院及高院党组相关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改革,同时要做好对下工作指导。二是要做好上下对接,要与自治区公安、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通气会,就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进行会商。三是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要继续发挥能动精神和实干精神,认真梳理本次座谈会意见建议,完善优化改革推进机制,细化改革步骤。各地法院要加大对改革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推动改革进程,为我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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