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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质效提升|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退还诈骗赃款遭误解 过程竟是如此曲折……
  发布时间:2022-08-25 16:16:47 打印 字号: | |

“做梦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拿回来。”被害人哈某某手握支票激动地说,脸上露出了喜悦。这还要从前段时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奋斗法庭审理的一起诈骗案说起。

201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杨某某1为实施电信诈骗,召集被告人杨某某2、刘某某入伙,后被告人刘某某又召集被告人王某某入伙。被告人杨某某1提供作案使用的手机卡、诈骗资料、话术及被害人信息,从“水房”(指负责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处获取银行账号后,告知被告人刘某某。由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冒充被害人的领导、同学等,以“送礼”等为由,让被害人垫付资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诈骗成功后,被告人就会将作案工具就地销毁。

期间,4被告共实施诈骗25次,诈骗25人,诈骗金额68.5万元。后被海拉尔区法院奋斗法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追缴诈骗所得款项返还被害人。

案件审结后,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奋斗法庭干警在结案的第一时间联系涉案的所有被害人,部分被害人顺利收到退还赃款。但因本案为电信诈骗,当法庭干警多方打听拨通哈某某等被害人电话告知退还赃款时,被害人以为再次接到了诈骗电话,便将法庭的固定电话号码及法庭所有干警移动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使得法庭干警无法联系被害人,给退还赃款的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一日不退,我们就一日放心不下。”法庭干警又通过重新办理移动号码再次致电被害人,终于拨通被害人的电话,但未等干警说完话,被害人便将电话挂断。退款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庭干警们集思广益,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其可前往当地派出所核实真伪。次日,法庭干警接到被害人所在的当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这才彻底消除被害人顾虑,最终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

 
来源: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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