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新城区人民法院为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基层法院后,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的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该案网上立案、线上调解、采用区块链核验证据、线上司法确认等,展现了全流程在线调解新模式。
基本案情
唐某某为百家号一网络作家,曾著有《心理学......》一文(以下简称涉案文章),创作于2018年6月,原文1400余字,并发表于百家号。为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唐某某于2022年1月与该案原告西安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电子签约签订《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许可协议》,并提供《作者版权声明书》,原告获得授权后,有权以自己名义对唐某某的互联网内容创作平台账号所发布的作品进行维权。近期原告发现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于2018年10月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涉案文章,侵权1100余字。原告随即于4月26日通过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方式,对被告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纸诉状诉至新城区法院。
图:调解员李可欣
调解过程
当事人通过线上递交了立案申请材料后,新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当事人,告知其可以先行调解,既能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又能免予诉讼费降低维权成本。原告同意接受调解后,该案被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然后委派到蒙正公证处李可欣手里。
接到案件后,李可欣有些犯难,网络作品侵权这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在新城区法院尚属首例,调解员们都没有调解过该类案件,没有经验案例可以借鉴,同时自己也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储备。“万事开头难”,李可欣思索片刻后便着手开始审查案卷证据材料,把里面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勾画出来,通过翻阅书籍、网上搜索资料等方式迅速厘清了法律关系。随即李可欣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原告手握强有力的证据,态度强硬;被告则认为其公众号发布的侵权文章目前已经删除,不应当再被追究责任。
李可欣从与双方的沟通中找到了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原告住所地在陕西西安,李可欣安排双方于7月7日利用远程系统,进行线上调解,以智能化手段助力纠纷化解。针对原告,告知其被告已经及时删除文章,所幸没有造成更大影响;针对被告,李可欣拿出相关法律条款,晓之以理,告知即使删除文章亦不能改变侵权事实。
经过调解,被告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见被告认错态度良好也表示在赔偿金方面可以酌情减少。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给付原告两千元赔偿金。调解结束后被告当即向原告提供的账户打款两千元,予以履行兑现,实现双方都满意、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至此,新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诉前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在获批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后,新城区法院积极筹备,快速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夯实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基础,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本案的成功调解,更是对今后新城区法院做好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积累了成功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建设科技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