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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出招”!15起物业纠纷诉前快速化解
  发布时间:2022-09-07 16:16:38 打印 字号: | |
“小区环境差,房屋漏水没法住,

盗窃现象时有发生,安全存在隐患

我才不交物业费呢……”
“有的业主拖欠物业费,
我们的收取管理也不容易
没有物业费更没法开展工作……”
生活中,
业主与物业的纠纷屡见不鲜,
大大影响了人民的幸福指数。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日,呼和浩特市某物业公司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递交起诉某小区15户业主的民事起诉状,要求解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等问题。新城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如果纳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增加诉讼中的对抗性,不利于实质性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将该案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中心指派给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理清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的原因,通过释法说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也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同商讨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一天的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主动履行后原告撤诉。
至此,该批物业服务合同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切实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企业的负担,不仅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

 物业纠纷并不是某一方的原因,物业公司与业主都要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物业公司要注重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提升业主的居住体验感。业主按时自觉缴纳物业费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双方要加强沟通,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因长时间的拉锯战使矛盾越积越深。只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才能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使物业公司和业主和谐相处,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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