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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日伦:奋楫笃行显担当 铿锵玫瑰别样红
  发布时间:2022-09-13 14:45:01 打印 字号: | |

  河日伦,现任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2013年被巴林右旗政府授予三等功;2014年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15年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巴林右旗政府授予三八红旗手,同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法官及最美女法官,同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妇联授予“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荣誉称号;2020年被巴林右旗委、旗人民政府授予“幸福巴林右旗建设突出贡献奖”;2022年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她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役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诠释了责任与担当,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21年,她带领执行干警勠力攻坚,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41件,执结2849件,执结率为93.68%,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作为一名法官,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放在首位,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工作时,一次又一次登门劝导,针对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情况,妥善制定不同的执行调解方案,推进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作为党组成员,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做到统领全局、稳步部署,精心督导促执行,团结带领执行干警对多项执行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大力整改,并在“涉民生”“涉金融”“草原雄鹰”“蒙马奔腾”等执行专项行动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她不仅在执行工作上克己奉公,同时在加强自身思想意识建设方面毫不懈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在作风方面,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了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严以用权,时刻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摆在第一位,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河日伦作为年轻一代的法官,始终心无旁骛拼搏奋斗,勇做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把青春融入司法事业,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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