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现场后,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随后进入瓜田对瓜果现存情况全貌进行视频拍摄取证,对照合同约定与当事人共同见证瓜果的成活率、密集度,并为相邻瓜果地同类作物取证作为参照。证据保全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明确了对三处农田中的两处不再有争议,对争议较大的一处农田,同意进入诉讼程序立案审理,并对举证责任进行了分配。法官还贴心提醒双方,今后如需进入购销流程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清楚约定采果时间、规格、价格、成本费用的核算、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补充协议时也应对原协议内容是否废除作明确表述,以避免权责不清引发争议造成经济损失。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贯彻这一诉讼原则,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便利当事人诉讼。阿拉善左旗法院把这一诉讼原则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依托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及时解决群众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