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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有一种执行 叫“善意”
  发布时间:2022-09-15 13:58: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某保险公司申请执行陈某某保险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陈某某向申请人某保险公司支付欠款94241.51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但被执行人财产仍然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某曾经营生意,欠了几十万的外债,2019年发生了脑出血住院治疗,同时伴有很多基础病,出院后仍旧需要不间断治疗,每月治疗费用及药费支出占了收入的大部分,生活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干警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十分同情被执行人,但仍希望法院能够协调,要回款项。

       又经法院工作人员调查,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所以法院在执行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工资账户,同时,该院执行法官又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确再无力偿还欠款,且每月有看病买药的需求,为了不耽误被执行人看病用钱,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就目前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申请人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情况后,同意法院将冻结的资金扣划。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多方调解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中剩余的2万余元钱款,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还款协议,即由被执行人按每月2000元进行偿还,直至还清。


 
来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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