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浩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非法经营一案。2016年1月开始,被告人曲某伙同其朋友孙某从事信用卡刷卡套现、信用卡代还款等违法活动获取利益。孙某使用POS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及信用卡代还款,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曲某在明知孙某从事代还信用卡行为的情况下,仍提供资金及信用卡等帮助,协助孙某进行刷卡套现活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78万余元。
法官提示
信用卡代还、代刷的行为客观上已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不管是利用POS机专门经营代刷业务的商家还是套取现金的持卡人都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广大群众要正确使用信用卡,规范使用POS机,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