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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好干部】刘琦:普法排头兵 传递法治好声音
  发布时间:2022-09-20 09:46:42 打印 字号: | |

      刘琦2015年11月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研究室科员、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政治部副主任。

政治素养坚定

       他能够做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实际突出

       近年来,他主要负责文字综合工作、普法工作与司法宣传工作。

       在文字综合工作中,他经常放弃休息时间,主动担当作为加班加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如主要负责起草的2018—2021托县法院四年工作报告向社会各界全面展示了该院四年工作成绩,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

      在普法工作中,他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2016年以来,组织干警参与五进普法30余次。2018年4月,他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被院党组推荐担任托克托县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他每学期平均深入校园宣讲2次,内容涵盖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宪法知识宣讲、本院涉未成年人案例通报等,搭建起了人民法院和校园的法治共建桥梁。

      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他已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国家级媒体发稿32篇,如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他采写的《托县法院:推动教育整顿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发表在《中国审判》杂志280期,集中反映该院教育整顿成果。在他的主要负责和努力下,托克托县法院司法宣传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人民法院传媒总社评为2019年度司法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单位。他个人被内蒙古法制报社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三年评为“优秀通讯员”。

底线意识牢固

       工作以来,刘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想问题、办事情总能做到从大局和全局出发,用忠诚、执着、朴实的鲜明品格,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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