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静,2010年考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历任研究室主任、民二庭庭长。因工作业绩突出,2021年权静担任包头市高新区法院副院长一职。自参加工作以来,她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积极承担各项工作职责,时刻从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调研先进个人。被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立场坚定 对党忠诚
权静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松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及各项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信念。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能力突出 勇挑重担
在昆都仑区法院担任研究室主任期间,权静直接承担或指导干警承担内蒙古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三项,包头中院重点调研课题三项。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全国、自治区等各层级学术期刊发表并获得奖项。组织并指导干警撰写论文300余篇,《审判执行工作白皮书》共计28份,有多名干警的调研论文发表、获奖。连续出版论文集5册、院刊《昆都仑审判》28期,被包头市图书馆作为地方文献收藏。她筹办昆区法院业务理论研讨年会6届。在民二庭担任庭长的两年中,个人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5件,审结598件,结案率95%,并承担该院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高新区法院担任副院长期间,她分管立案、民商事审判、审判管理等工作,认真勤勉,大力推进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成效明显,并审理大量民商事审判工作已累计400余件,并担任审判长审理破产案件3件,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针对高新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与高新区妇联、高新区工会、高新区食药工商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就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案件建立推进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审判质效得到提升,得到群众好评。针对高新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集中频发的情况,在高新区辖区“一镇、两办”设立物业巡回法庭3个,与高新区建设局建立物业调解中心,指派专业法官专职进行案件的诉前调解及审理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在教育整顿期间,针对有案不立等突出问题严抓实干,从扭转工作作风入手,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注重调研宣传工作,鼓励干警撰写各类简报三十余篇,组织干警承担最高院调研课题一项,内蒙古高院课题一项、包头中院调研课题两项。
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
权静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院“五个严禁”要求,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与院里签订廉政责任状,向自己的亲属发放助廉倡议书,从奚晓明、梅学军等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将胡国运等同志作为学习榜样,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把廉政工作渗透到工作每一个环节,同时严格约束自己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自觉树立法官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权静深耕于基层法院,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肩负起公正审判的重任,铸就青春无悔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