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通过优化执行模式、整合执行资源,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目前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内勤组、外勤组、信访组,将查控、保全、委托、督办、信访等事务高度集约,尽最大努力使业务团队专注于核心执行工作,同时发挥节点管理、数据监管、案款发放等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创新、探索、践行“793模式”,即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7类事务性工作、提供9类案件辅助服务、承担3类监督管理职责。
一 集中办理7类事务性工作
01做好上报下达、综合协调
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负责各类上报下达工作,同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进行工作分流,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落实。
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双人值班制度,专人接听、处理来访咨询电话,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求进行分流,以提升执行效率。
负责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统一发送和接收委托执行工作,统一接收和落实督办事项。
负责实时登记、接收、管理申诉信访案件及涉舆情案件,督促实施团队在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回复、核销等工作。
负责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与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智慧执行APP等软、硬件的释疑、运维及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归集、监管执行指挥平台各类案件数据,根据案件执行质效及分布情况进行态势评估。每日对实施团队收结案情况进行通报,依据结案任务倒排工期,监督各团队完成收结及指标运行工作。
负责撰写各类执行文字材料及执行宣传调研工作,各施其责,让实施团队重点“办好案子”,指挥中心“讲好故事”。
二 提供9类案件辅助服务
根据网络财产查控和传统查询反馈结果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分别进入指挥中心、快执团队、普执团队办理。
指挥中心负责对执行案件发出执行通知书、发起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终本约谈等节点进行监督管理,对临期案件提前发出预警提示。
由案款管理专员负责对不明款提示认领,对即将到期未发放案款进行预警提示,对超期发放案款提请院、局领导督办。共发放执行案款1072笔,发放金额8993.14万元。
拟终本结案的案件,需在做完“四查一找”,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限高措施后,将纸质卷宗交由指挥中心终本案件审查专员进行结案前审查,符合终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案件方可结案,对未完成规定动作的案件,退回承办人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