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得知,法官理清了事情的缘由。张某平、乔某、栗某等14人与朔州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双方约定了工作内容、薪资的权利义务。工程结束后,朔州某建筑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工资,张某平、乔某、栗某等14人在多次索要无果后,14名工人陆续告到法院,拿到胜诉判决书后,被告却仍迟迟未履行义务。
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一边安抚申请人情绪并向其询问被执行人相关情况,一边安排执行查控人员立即启动网络查控,快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同时认真研判案情,将有共性的案件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因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在山西省,执行干警多次往返奔波,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对被执行人充分释明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将对公司发展带来的后果,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在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的说服教育后,认识到了执行的严肃性及强制性,主动要求履行并与系列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至此,14件系列案件快速、高效、妥善执结,执行到位标的5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