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以案释法】谨防入学择校诈骗陷阱! 四十余名家长被骗上百万
  发布时间:2022-09-27 11:42:09 打印 字号: | |

     每逢开学季,一些重点中小学的入学名额“一位难求”,家长们为让孩子能上好学校,不输在起跑线上,往往不惜花重金托人情“走关系”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殊不知,骗子们也盯上了这一丰厚的“市场”,利用家长们爱子心切的心理,以办理入学为幌子骗取学生家长的钱财。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件。

      2018年6月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孙某、祁某谎称有能力办理择校、入学及工作等事宜,直接或通过中间人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告人孙某收取4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38.75万元,案发前通过中间人退还11万元,诈骗金额为127.75万元,被告人孙某将诈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被告人祁某骗取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7.25万元,并将诈骗款项全部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孙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祁某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手段、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责令被告人孙某、祁某分别退还各被害人。

       本案中,被告人孙某为快速取得他人信任顺利实施诈骗,利用中间人王某作为房地产中介的广泛人脉,谎称自己在教育部门有关系,其能通过“特殊途径”拿到入学名额指标,希望王某帮忙向亲戚朋友散布能够办理入学、转学和工作的消息,介绍学生家长购买“指标”,提前支付办事费用。王某出于对孙某的信任,开始向亲友、同事广泛散播消息公开招揽学生入学,为了扩大“宣传”,甚至在朋友圈明码标价“卖指标”,先后吸引四十余名学生家长听信谎言,并大量支付入学费用共计130万余元。
      随着开学日的到来,已经支付办学费用的家长们开始催促起来。起初,孙某还以教育局正在“倒查”为托词搪塞家长们,同时求助祁某帮忙解决部分学生的入学问题,而被告人祁某也借此机会捞了一笔。随着中小学开学,事情再也捂不住了,学生家长们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被告人相继被抓。除学生家长为办学被骗外,还有个别被害人为找工作也被诈骗。
       据被告人孙某称,其几年前就开始招揽学生办学,收上来的钱其先挪用,等开学后家长要求退钱,其再安抚并想办法退钱,有些没退的就等来年再收上办学费用的时候再退,这几年都是这么干的。据被告人祁某称,孙某将钱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为异性花销和出入高消费场所挥霍。孙某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其骗取钱款后多次向异性转账支付“520”“1314”不等的金额。学生家长们的钱款就被孙某以上述方式全部挥霍一空。
法官提醒
       开学季不仅是学生入学的关键期,更是骗子行骗的“好时机”。不少犯罪分子抓住一些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实施诈骗,家长们切勿轻信所谓的“特殊渠道”“内部指标”,以免造成“家长失财、孩子误学”的后果,到时追悔莫及。


 

 
来源: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