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梅,现任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诺敏人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自2009年2月考录到鄂伦春旗人民法院以来,先后在执行局、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庭、诺敏法庭工作。从一名科员到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一步一步成长起来。
2019年5月因工作需要,高凤梅被安排到诺敏法庭工作。到了新的岗位后,她努力克服辖区面积广、交通不便、物质装备条件较差等因素,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开庭。作为一名基层员额法官除了审理案件,还要承担送达、调查、取证、整理卷宗、保全等工作。自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共受理民事案件787件,审结755件,结案率95.93%。她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深入帮扶村,走访入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同时,充分进行法治宣传,对于群众提出的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并结合具体案例引导帮扶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她在精准扶贫的路上遇见过这样一件事,诺敏镇马克拉村的养牛户高某,与李某口头达成卖牛协议,约定高某将牛装上车,李某即给付买牛款,然而在高某将牛装车后,李某一直没有给付买牛款,无奈高某又将牛卸下车,这一装一卸,给高某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高某认为自己受骗了,非要找人去教训一下李某,恰巧在入户走访时了解此事,她第一时间与马克拉村包联领导取得联系,一同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劝阻高某的过激行为,告知他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又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去做李某的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的劝说,双方情绪不再抵触,最终,李某同意给付高某一万元损失费。就这样,一起因买牛而引起的民事纠纷险些演化成一起刑事案件,在和基层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没有通过诉讼便快速圆满的化解了。
作为一名法官,对于工作高凤梅问心无愧,但是作为一名母亲、妻子和女儿,她又常怀愧疚。因工作的诺敏法庭离家有五百多里路,只有在周末的时候,她才能回家看看,有时因工作的需要,周末甚至也不能及时赶回来陪伴孩子,甚至有时连陪伴一下七十岁的老母亲也成为一种奢望。她总付出不图回报,凭借着不怕苦、不怕累的胆识与执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