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松山区法院新城法庭成功调解7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8月,杨某等7人分别向赤峰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借款额度均在100万元以上,并约定好利息和连带担保责任,于2020年8月25日偿还。借款到期后,杨某等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未能还本付息,赤峰市某小额贷款公司遂将杨某等7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7起案件中,大多数被告向原告贷款是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后因资金流转等原因,导致目前无法一次偿还贷款。但被告均都表示愿意分期还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
承办法官坚持以“沟通换理解、调解促结案”的工作原则,加大释法析理工作力度,向原告提出被告的还款意愿,并劝说原告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在保护债权的同时,也要给予被告一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原告与多名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一再嘱托被告要恪守调解协议的义务,早日还清欠款,并告知其不自动履行的不利后果,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该7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累,推动诉讼效果和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