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身亡,经劳动仲裁裁定由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91.93万元。但用工单位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的丈夫金某、儿子罗某某、母亲黄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因被执行人对公账户内余额为职工工资以及职工保险费用,无法进行划扣,执行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分四期向申请人支付标的款。
至此,此执行案件已圆满结案。然而赔偿款如何进行分割却让一家人争执不下。死者高某20岁的儿子罗某某还在上大学,上面还有一个80多岁的母亲黄某某,高某的丈夫金某也没有固定工作。执行干警一方面向黄某某、金某、罗某某释明关于赔偿金的分割问题可另行起诉,另一方面考虑到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执行干警一直积极与三人进行沟通。
执行干警深知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并不只是简单的金钱给付执行,只有真正化解家庭矛盾,才能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护。此案的顺利执结,达到家庭矛盾化解、情理与法理相统一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