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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弘扬蒙古马精神 内蒙古法院在行动】庭前调解止纷争 邻里关系复和谐
  发布时间:2022-10-08 15:16: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红花尔基法庭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

      原告扎某与被告关某均住在红花尔基镇,二人既是远亲,又属近邻,本和睦相处,却因一场矛盾反目成仇。日前,被告关某因原告扎某草场边界一事,与其发生争执,关某称扎某影响了他的正常通行,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还打伤了扎某。辖区派出所对关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日,扎某将关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959.32元。

       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事发地了解了纠纷原因。考虑到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如果案件解决不当,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日后相处,为修复邻里感情,促进睦邻友好,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关某及其亲属提出已受行政处罚,不愿再赔偿民事赔偿,扎某及其家属无法接受此说法,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再次发生争执。为缓和当事人情绪,法院干警将当事人亲属带离调解现场,分别与当事人及法律援助律师单独沟通,一方面向关某耐心地释法说理,令其逐渐理解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方面对关某开展心理疏导,劝其心平气和。
       最终,两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言归于好,关某当庭向扎某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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