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隆盛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的成功调解,使死者的家庭快速得到了经济补偿,同时也修复了邻里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庞某某等人与被告刘某、兰某原是同村村民。某日,庞某某等人的近亲属去邻居家帮忙干完农活后,与刘某、兰某两人相约饮酒,酒后庞某某等人的近亲属在驾车回家途中,因醉酒驾驶且未避让对向来车,与半挂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庞某某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共同饮酒者刘某、兰某赔偿相关费用。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死者死亡后医学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而两名被告均辩称仅仅喝了一两酒。此外,三人饮酒离开后至发生交通事故相隔两个小时的时间,但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证明这两个小时期间发生的事情。休庭后,经合议庭成员讨论,一致认为需再次前往原、被告家中充分了解案情。
庭后,承办法官带领法庭干警多次去往原、被告家中走访了解情况。面对死者妻子的激动情绪,干警们耐心安抚、积极劝导;面对被告的委屈表述,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第六次走访时,两名被告均向法庭干警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法庭干警随即向原告转达了两名被告的调解意愿,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对该案再次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两名被告将赔偿金交由法庭干警转送至正在干农活的原告庞某某等人手中。至此,已经交恶的乡邻破冰言和。
法官提醒:
朋友家人聚会饮酒应文明适度遵纪守法,共饮人对他人负有提醒、劝阻义务,在他人饮酒过量的情况下,对其负有照顾、护送并确保同桌饮酒者人身安全的义务。如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劝阻、照顾、护送、积极救助和通知家属等义务,宴会组织者、劝酒者及共同饮酒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做好互相监督义务,坚决做到酒后不驾车,在一起喝酒的同事或朋友有过错行为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增进友谊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了父母、配偶、子女,适量饮酒,安全出行,避免酒后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