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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松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0-09 15:30:08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5日,松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实际施工人吴某(化名)起诉赤峰某有限公司关于某小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于属于涉及企业案件,立案后,法院按照涉企诉讼“五优先”原则,将案件快速分流至涉企诉讼中心专司办理。

      后经涉企诉讼中心法庭审理查明,实际施工人吴某与赤峰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施工人负责某小区配套的公建、地下车库等项目工程,赤峰某有限公司分期向其拨付工程款。但在履约期间,实际施工人按约施工,赤峰某有限公司却未支付足额的工程款,所履行的拨款义务不足40%,已严重违约。

【法庭调解】

      承办法官在办案中得知,该案标的额巨大,共计一干余万元,目实际施工人为主张施工费已停止该小区的建设,整个工程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考虑到该案涉及房地产开发商、实际施工人及其雇用的工人以及众多购房者多方权益,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帮助复产复工的角度出发,法官在案件开庭前多次通过电话与各方沟通,了解原告具体诉求、被告的意见,并亲自去施工地点实地勘查,了解案涉小区具体的施工情况。在实地勘查后,法官更加确定了调解的必要性和复工的紧迫性。调解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来涉企诉讼中心进行磋商,以施工部分工程量为切入点,结合法理、情理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原告积极恢复了某小区的工程建设,被告同意分期给付了约定的工程款。

【典型意义】

      楼房按时交付一直是百姓的民生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更是党委政府一致努力的目标。案涉小区建设项目投资上亿,这其中包含了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和众多购房者的切身利益。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的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意见,最终使得案涉小区恢复施工,实际施工人积极组织生产,确保了稳定预期的交工时间,对于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均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松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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