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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好干部】韩娜:民生摆心头 事事干前头
  发布时间:2022-10-10 14:55:11 打印 字号: | |

      韩娜,2010年进入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阿拉善右旗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二级法官。她先后在立案、执行、综合审判庭从事立案、司法统计、信访、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工作。

      她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2017年被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荣誉;2020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办案标兵”荣誉;2021年被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盟优秀法官”荣誉。

脚踏实地用心办案

      韩娜进入法院工作后,就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2016年入额后逐步成长为审判执行一线骨干法官。在工作中她清醒的认识到只有靠不断的努力和钻研才能掌握过硬的专业素质,只有有了过硬的专业素质才能在神圣的审判岗位上追逐梦想,分配给她的案子她总是用心做好,碰到疑难复杂案件,她就虚心向领导、向周围的同事请教、学习,碰到法律条文难题,她总能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对待同事,她友善、诚实;对待当事人,她耐心、和气;对待工作,她认真、踏实。多年来,正是凭着这样的努力和坚持,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

情系百姓一心为民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韩娜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层法院的案件形形色色,一般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但她深知,每起普普通通的小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当事人对法律、对法官的认知和评判,因此再小的案件她也会认真对待,把法律的公平正义、把法官的热心和温暖带给每个当事人。对不懂法律,又未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她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庭审活动,使每个当事人都能在庭审中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对庭审工作满意,对最终的判决清晰明了。

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她始终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凡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坚守法官的道德底线,做到了廉洁司法。多年来,她始终坚持“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摇、权力面前不退缩”,无任何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以实际行动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天平在肩,责任如山。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一名普通而平凡的女法官,韩娜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用自己对审判事业的执着,默默地奉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政治部宣教处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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