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通辽市某电力公司与中铁某电务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诉金额达500余万元。本案审结是以实际行动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在短时间内圆满化解了双方长达三年多的纠纷,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诉讼过程中,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辩称原告的施工工程部分未经验收合格,未进行工程结算,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一般存在案情复杂、涉及鉴定、当事人众多、涉案标的额过大等特点,调解成功的几率较低。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企业法务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双方诉争焦点。疫情期间,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对涉诉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十分重视,通过在线诉讼平台、电子送达、网上质证、云上法庭、异步调解等智慧法院举措为涉诉企业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
此案调解解决,没有破坏双方企业已经建立的商业互信,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留下了机会,保证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助推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