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商品房2007年交的钱,十几年了,没寻思有这么好的结果,现在法院宣判了,我们也拿到了房产证,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当事人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据了解,2021年,松山区人民法院涉企诉讼中心受理了26件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购房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开发商要求购房人支付剩余房款和违约金,购房人有的反诉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和延期办证违约金;有的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因案件涉及的房屋购于2007年至2008年,时间跨度大,且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经过几次调解,除一件达成调解协议外,其余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针对此类情况,合议庭经过认真合议,及时做出判决,判决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提出上诉,部分购房人也提出上诉,经过二审审理,全部维持原判。日前,这部分房屋现已全部办理完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