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松山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积极努力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昔日好友重归于好。
案情回顾
张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过去一段时间,张某多次提出向李某借款,且借款金额不大,也未出具借据。后经李某催要,张某偿还了部分借款,但仍有剩余借款拒不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诉至松山区人民法院。
调解经过
鉴于该起纠纷法律关系简单、标的额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纠纷被分流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发现,因债务人张某不具备一次性偿还借款的履行能力,遂请求分期偿还。而债权人李某要求必须限期一次性偿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随即,调解员向速裁法官请求援助。速裁法官立刻介入诉前调解,在听取了双方对如何履行的意见后,速裁法官了解到债权人的主要顾虑是怕如果同意分期偿还,债务人仍会像之前那样到期不能履行,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针对债权人的顾虑,速裁法院首先向其分析了债务人当前确实不能一次性履行的现实情况,接着向债权人释明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终在调解员和速裁法官的共同调解下,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速裁法官立即予以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典型意义
民间借贷往往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关系而产生,但借款使好友反目成仇、“借债难,要债更难”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也屡屡发生。调解过程中,区法院以情入理、以理入法帮助协调,尽可能考虑到债务人的现实情况,也尽可能减少债权人的经济损失,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促进债务履行,修复朋友关系,帮助朋友之间实现“既谈感情,又不伤钱”。